10月25日,余华英拐卖案重审一审在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。法官宣布判处余华英死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,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。余华英当庭表示上诉,案件将面临进一步审理。
庭审结束后,被拐人杨妞花表示,听到判处死刑后她激动落泪,这是她第一次看到余华英垂头丧气,双手发抖,能看出来余华英非常害怕。
对于余华英当庭表示要上诉,杨妞花表示会坚持下去。她还感谢了当地有关部门,相信很快会迎来二审开庭。法庭对该案民事部分的赔偿判处结果为3万元,而此前杨妞花对余华英提起的民事赔偿金额为920万元,包括成长过程中的抚养费、父母丧葬费等。
若非开庭,杨妞花其实并不愿多提余华英,她曾表示这辈子不想再与余华英有任何交集。5岁时,她被余华英从贵州拐卖至河北,在养家待了7年后辍学外出打工。被拐卖时余华英打骂过她,养家奶奶有时对她也不好,聋哑的养父一开始不愿接受她,后来将她视如己出。但随着年龄增长,村里流言蜚语四起,说她是奶奶买来给养父的“童养媳”,让她感到卑微。
结婚生子后,杨妞花提出了寻亲的想法,婆家非常支持。最终她将当年拐卖自己的人贩子送上了法庭。庭上,杨妞花对余华英说:“你记住,是我把你送上法庭的。”
现场多位被拐人家属表示愤怒。据此前报道,此案于2023年11月28日在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。由于被拐儿童数量从11名增加至17名,该案重审。这17名儿童来自12个家庭,其中5个家庭均被余华英一次拐走2个孩子,有的孩子被她拐走后中途遗弃。
2024年10月11日余华英涉嫌拐卖儿童案重审一审,公诉机关建议判处余华英死刑。走出法庭后,杨妞花及多名受害者家属表示,余华英在法庭上态度恶劣,不认为自己是主谋,在被问及案件关键细节时多称“不记得了”。她声称部分案件是已逝情人龚显良指使,她这么做并未获利,只是因为“念旧情”。
陈先生的儿子在2003年被余华英的丈夫拐卖,二十多年来他跑遍全国各地寻子。妻子因儿子丢失精神失常,身患癌症不幸去世,家中其他两名孩子的童年也在颠沛流离中度过。他表示,如果这种人都不判死刑,不知道该说什么了。